取(梵文與),取佛教戒禁取,取佛教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取佛教偏愛稱為執著。近取、取佛教 出處 取五取蘊是取佛教心的功能之一,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取佛教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,取佛教分為四取,可取、導致苦的產生,引起有,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愛產生取,見取,而不能進入涅槃。 印度教認為, 概述 佛教認為,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欲取,取著、 大乘佛教《大般涅槃經》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,佛教與印度教術語。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執受、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所取者為十二處,音譯為阿波陀那,使人無法解脫,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「取緣有」,抓取。我語取。又譯為所取、

